卷第一 诏令不可轻出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容斋四笔

    人君一话一言不宜轻发,况于诏令形播告者哉!汉光武初即位,既立郭氏为皇后矣,时阴丽华为贵人,帝欲崇以尊位,后固辞,以郭氏有子,终不肯当。建武九年,遂下诏曰:“吾以贵人有母仪之美,宜立为后,而固辞不敢当,列于媵妾。朕嘉其义让,许封诸弟。”乃追爵其父及弟为侯,皆前世妃嫔所未有。至十七年,竟废郭后及太子强,而立贵人为后。盖九年之诏既行,主意移夺,已见之矣。郭后岂得安其位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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