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 东坡作碑铭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容斋四笔

    东坡祭张文定文云:“轼于天下,未尝铭墓,独铭五人,皆盛德故。”以文集考之,凡七篇。若富韩公、司马温公、赵清献公、范蜀公并张公,坡所自作。此外赵康靖、滕元发二志,乃代张公者,故不列于五人之数。眉州小集有元祐中奏稿云:“臣近准敕差撰故同知枢密院事赵瞻神道碑并书者,臣平生本不为人撰行状、埋铭、墓碑,士大夫所共知。只因近日撰司马光行状,盖为光曾为臣亡母程氏撰埋铭,又为范镇撰墓志,盖为镇与先臣某平生交契至深,不可不撰。及奉诏撰司马光、富弼等墓碑,不可固辞,然终非本志,况臣老病废学,文词鄙陋,不称人子所欲显扬其亲之意,伏望圣慈别择能者,特许辞免。”观此一奏,可印公心。而杭本奏议十五卷中不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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