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一 熙宁司农牟利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容斋四笔

    熙宁、元丰中,聚敛之臣,专务以利为国,司农遂粥天下祠庙。官既得钱,听民为贾区,庙中慢侮秽践,无所不至。南京有阏伯、微子两庙,一岁所得不过七八千,张文定公判应天府,上言曰:“宋王业所基也,而以火王。阏伯封于商丘,以主大火,微子为宋始封,此二祠者独不可免乎!乞以公使库钱代其岁入。”神宗震怒,批出曰:“慢神辱国,无甚于斯!”于是天下祠庙皆得不粥。又有议前代帝王陵寝,许民请射耕垦,司农可之,唐之诸陵,因此悉见芟刈。昭陵乔木,翦伐无遗。御史中丞邓润甫言:“熙宁著令,本禁樵采,遇郊祀则敕吏致祭,德意可谓远矣。小人掊克,不顾大体,使其所得不赀,犹为不可,况至为浅鲜者哉!愿绌创议之人,而一切如故。”于是未耕之地仅得免。二者可谓前古未有,一日万几,盖无由尽知之也。


如果你对容斋四笔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容斋四笔》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