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二 治历明时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容斋四笔

    易革之彖曰:“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魏、晋而降,凡及禅代者,必据以为说。案汉辕固与黄生争论汤、武于景帝前,但评受命之是非,不引易为证。卦之象曰:“君子以治历明时。”其义了不相涉。偃孙颇留意历学,云按唐一行大衍历日度议曰:“颛帝历上元甲寅正月甲寅晨初合朔立春,七曜皆直艮维之首,汤作殷历,更以十一月合朔冬至为上元,周人因之。”此谓治历也。至于三统之建,夏以寅为岁首,得人统;殷以丑,为得地统;周武王改从子,为得天统。此谓明时也。其革命之说,刘歆作三统历及谱,引革彖“汤、武革命”,又曰“治历明时,所以和人道也”,如是而已。其前又引逸书曰:“先其革命。”颜师古曰:“言王者统业,先立算数,以命百事也。”推此而伸之,所云革命,盖谓是耳,非论其取天下也。况大衍之用四十有九,一行以之起历,而革卦之序,在周易正当四十九,然则专为历甚明。考其上句,尤极显白,然诸儒赞易,皆不及此,王弼亦无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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