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三 国初救弊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容斋四笔

    国朝削并僭伪,救民水火之中,然亦有因仍旧弊,未暇更张者,故须赖于贤士大夫昌言之。江左初平,太宗选张齐贤为江南西路转运使,谕以民间不便事,令一一条奏。先是诸州罪人多锢送阙下,缘路非理而死者,常十五六。齐贤至蕲州,见南剑州吏送罪人者,索得州帖视之。二人皆逢贩私盐者,为荷盐笼得盐二斤,又六人皆尝见贩盐而不告者,并黥决传送,而五人已死于路。江州司理院自正月至二月,经过寄禁罪人,计三百二十四人。建州民二人,本田家客户,尝于主家塘内,以锥刺得鱼一斤半,并杖脊、黥面,送阙下。齐贤上言:“乞俟至京,择官虑问,如显有负屈者,本州官吏量加惩罚。自今只令发遣正身。”及虔州,送三囚,尝市得牛肉,并家属十二人悉诣阙,而杀牛贼不获,齐贤悯之,即遣其妻子还。自是江南送罪人者减大半。是皆相循习所致也,齐贤改为,其利民如此。齐贤以太平兴国二年方登科,六年为使者,八年还朝,由密学拜执政,可谓迅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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