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三 金刚经四句偈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容斋四笔

    今世所行金刚经,用姚秦鸠摩罗什所译,其四句偈曰:“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又曰:“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予博观它本,颇有不同。元魏天竺三藏菩提流支译云:“一切有为法,如星翳灯幻,露泡梦电云,应作如是观。”而“不能见如来”之下更有四句云:“彼如来妙体,即法身诸佛,法体不可见,彼识不能知。”陈天竺三藏真谛译云:“如如不动,恒有正说,应观有为法,如暗翳灯幻,露泡梦电云。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应得见我。由法应见佛,调御法为身,此法非识境,法如深难见。”唐三藏玄奘译云:“诸和合所为,如星翳灯幻,露泡梦电云,应作如是观。诸以色见我,以音声寻我,彼生履邪断,不能当见我。应观佛法性,即导师法身,法性非所识,故彼不能了。”唐沙门义净译前四句,与魏菩提本同,而后云:“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起邪观,不能当见我。”后四句与玄奘本同。予案今人称六如,东坡以名堂者,谓梦幻泡影露电也。而此四译,乃知有九如。大般若经,第八会世尊颂,第九会能断金刚分二颂,亦与玄奘所译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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