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清明节

类别:子部 作者:宋·吴自牧 书名:梦粱录

    清明交三月,节前两日谓之“寒食”,京师人从冬至后数起至一百五日,便是此日,家家以柳条插于门上,名曰“明眼”,凡官民不论小大家,子女未冠笄者,以此日上头。寒食第三日,即清明节,每岁禁中命小内侍于阁门用榆木钻火,先进者赐金碗、绢三匹。宣赐臣僚巨烛,正所谓“钻燧改火”者,即此时也。禁中前五日,发宫人车马往绍兴攒宫朝陵。宗室南班,亦分遣诸陵,行朝享礼。向者从人官给紫衫、白绢、三角儿青行缠,今亦遵例支给。至日,亦有车马诣赤山诸攒,并诸宫妃王子坟堂,行享祀礼。官员士庶,俱出郊省坟,以尽思时之敬。车马往来繁盛,填塞都门。宴于郊者,则就名园芳圃,奇花异木之处;宴于湖者,则彩舟画舫,款款撑驾,随处行乐。此日又有龙舟可观,都人不论贫富,倾城而出,笙歌鼎沸,鼓吹喧天,虽东京金明池未必如此之佳。酒贪欢,不觉日晚。红霞映水,月挂柳梢,歌韵清圆,乐声嘹亮,此时尚犹未绝。男跨雕鞍,女乘花轿,次第入城。又使童仆挑着木鱼、龙船、花篮、闹竿等物归家,以馈亲朋邻里。杭城风俗,侈靡相尚,大抵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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