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与宋阉人

类别:子部 作者:金·佚名 书名:大金吊伐录

    河北、河东、陕西等处宣抚使、广阳郡王童贯书

    天会三年十一月三十日,大金固伦尼伊拉齐贝勒、左则元帅致书于大宋宣抚郡王阁下:“既凭来信,复沐使音,未孚结纳之诚。难避重烦之议。领兵前去之由,已载别牒。且两朝之事,若不互相容会,须至战争。夫如是,则岂惟菑危转甚,更恐生灵枉罹炭,是用遣人,以俟雅报。盖以宣抚郡王所为结约和会,契义最旧,况承来文。若谓更有可议,务在通融商量。

    伏念宣抚郡王有辅立之功,位望所推,必谓议以谠言,扶斯将坠,与其交锋争战以伤生民,宁若酌中两便为计。果能如此,其于贵朝非止社稷久享安全,更获两下益固欢和,然后郡王忠孝克保终始,长守富贵,民赖其善,为天下之幸甚,岂不美哉!昔契丹请和之日,朝廷限以辽为界,不见听从,乃及今日。

    所望取为前鉴,审观事势,与差去官员评议定一。律正严凝,伫膺多福。今差昭文馆直学士王介儒、贝勒色哷美专奉书披述不宣。白。”


如果你对大金吊伐录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大金吊伐录》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