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宋少主敕太原守臣诏

类别:子部 作者:金·佚名 书名:大金吊伐录

    敕太原府守臣:“应中山、河间、太原府并属县镇及以北州军,已于誓书议定,合交割与大金事。昨者大金以朝廷招纳叛亡,有渝信誓,因举大军,直至京畿。重以社稷为念,所系甚大,遂割三府以寻欢盟,庶销兵革之忧,以固两朝之好。其犬牙不齐去处,并两平兑易,合照誓书施行。如有州军未便听从,仰将此诏书遍行告谕,各务遵禀,母或拒违,自取涂炭。

    两朝封疆接畛,义同一家,各宁尔居,永保信睦。其中山、河间、太原府并属县镇及以北州军见任寄居职官,不系本土及从内地差去者,不在交割之例。今差朝奉大夫、资政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充神霄、玉清、万寿宫使副、文安县开国伯、食邑七百户、实封一百户、赐紫金鱼袋路允迪赍诏宣谕,咨尔守臣体予至意,故兹诏示,想宜知悉。春暄卿等各比平安,遣书指不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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