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杂说 ◇字书

类别:子部 作者:唐·丘光庭 书名:兼明书

    兹、{艹兹}、滋。三字《说文》孳,一字《字样》。明曰:“《字样》言讹 者即是正也。按《书》云:‘树德务滋’。又云‘名言兹在’。‘兹’古文并作 ‘兹’,上従草,下従二幺。盖以隶书草之其画直过竖书直下,即今文作‘兹’, 雅当其理。幺者物之初生之貌,故兹、几、孳、幽之字,皆従二幺。文义交通, 音韵相近。是知兹盖、兹此、兹黑等字皆従二幺,别有转注音相近者亦皆准此。” 或问曰:“安知《左传》水兹之字,不従水乎?”答曰:“按杜注《左传》云: ‘滋,浊也’。不训为黑。假令‘兹’训为黑,则幺是物之初生,自得为黑,不 必要従玄也。且玄字亦従幺,取其初生色黑也。故《礼记》‘夏后氏尚黑’, 《义》曰:‘夏以建寅为人正,物生色黑。《诗》云‘何草不玄’,是也。又 《左传》云:‘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则是‘滋’字元始于物生,不始 于水浊也。”又问曰:“今之滋益之字,及左传水滋之字,皆従水何也?”答曰: “后人加之耳。”

    氐、底二字,《说文》及《字样》。明曰:“按氐字氏下一,凡声相近者, 合皆従氐,羝、祗之类是也。《说文》、《字样》‘底’字独无下一,非。”

    起、杞、芑三字,《说文》。明曰:“按《说文》包字注云:‘已,子也。 起字检《说文》手部,亦无此字,其下従手明。”

    协。明曰:“‘协’字训和,宜従心也。且协音嫌臈反,心边著力,与口 边著十,皆是谐声,何得协字更従十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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