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鹅

类别:子部 作者:唐·李涪 书名:刊误

    夫展礼之夕,婿执雁入奠,执贽之义也。又以雁是随阳之禽,随夫所适。雁是野物,非时莫能致。故以鹅替之者,亦曰奠雁。《尔雅》云:“舒雁鹅鹅。”亦雁之属也。其有重于嗣续,切于成礼者,乃以厚价致之。既而获,则曰:“已有鹅矣,何以雁为?”是以雁为使,代鹅为礼,雁为长(除怅反)物。典故将废,何不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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