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文 ○论尚德

类别:子部 作者:唐·李绛 书名:李相国论事集

    元和六年,李吉甫言于帝曰:“赏罚,人主之二柄,不可偏废。今惠泽已深,而威刑未振,中外解惰。愿加严以振之。”帝顾李绛曰:“何如?”绛曰:“王者之政,尚德不尚刑,岂可舍成康文景而效秦始皇父子乎?”

    帝曰:“然。”后于頔入对,亦劝上峻刑,帝谓宰相曰:“于頔大是奸臣,劝朕峻罚。卿知其意乎?”皆对曰:“不知也。”

    帝曰:“此欲使朕失人心耳。”吉甫失色,退而抑首不言笑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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