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方脉总论 五脏相涉

类别:子部 作者:不详 书名:普济方

    肝者木也。肾为之母。心为之子。脾为之匹。肺为之主也。肝之为病。则有目胁指爪筋血诸证。皆气合血类从病。由是生焉。肝之窍在目。目为肝之官。而五脏之精华。皆上注于目。

    肺 肉之精。为约束。属脾。其筋骨血肉气之精。与脉并为系。系上属于脑。后出于项。中至于 属膀 灌注 息。

    之合 寒。

    以爪 色白 足爪 筋急 黑者 心者火也。肝为之母。脾为之子。肺为之匹。肾为之主也。心之一气相属。如舌与血脉胸发 舌根 卷缩 治 面 脉 则 通 诸脏受病。悬脉绝者。死候也。

    脾者土也。心为之母。肺为之子。肾为之匹。肝为之主也。脾之气候相属。如唇口颐颔咽门 液于五 烦躁 病必 与脾 皆 脾 血枯则沈而无色。若以经脉变涉言之。手阳明之脉。挟口环唇。足阳明之脉。亦挟口环唇。

    足厥阴之脉。循唇内。凡此三经。或自下而上。或自上而下。环绕于唇也。庞老云。经逆则荣卫不通。阴阳反作。内外伤系。致虚消瘦。口噤唇黑者。不治。又言声忧惧。舌卷短缩。

    此木克土。阳系于阴。阴伏阳起。起则实。实则热。热则闷乱体重。唇黄声 者不治。难经云。足太阴气绝。则脉不荣其口唇。口唇者肌肉之本也。脉不荣。则肌肉不滑泽。肌肉不滑泽则肉满。肉满则唇反。唇反则肉先死。甲日笃。乙日死。中藏经云。凡病见唇乍干乍黑者死。肺者金也。脾为之母。肾为之子。肝为之匹。心为之主也。肺为五脏上盖。主持诸气。

    通息 计一 五气 而反 令鼻 皆 肺病则皮肤痛。洒洒然寒热。上喘气自汗出也。灵枢经云。大肠浓薄。验之于皮。皮浓大肠浓。皮薄大肠薄。皮热应肺。皮寒应大肠。盖肺主皮。而大肠应皮也。难经云。手太阴气绝。则皮毛焦。皮毛焦则津液去。津液去则皮节伤。皮节伤则皮枯毛折。皮枯毛折则毛先死。

    丙日笃。丁日死。凡五脏真脉见。色不泽。毛折乃死。

    肾者水也。肺为之母。肝为之子。心为之匹。脾为之主也。肾之所主。乃精髓骨脑腰齿脊前 者肾 主声 合。

    腠理。

    动而痛 人受 而 齿更 更发 自能 亦 内丹诀云。任督二脉。为一身阴阳之海。五气真元。此为机会。而龈交二穴。在唇内齿上 永 字 痛 如 骨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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