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三 开内障眼论

类别:子部 作者:宋 · 王怀隐、陈昭遇等 书名:太平圣惠方

    凡内障之眼。形候甚多。好恶非一。有冰。有涩。有滑。有散。冰者拨之不下。滑者闭之不 偶逢 非。

    深。

    不 闷 难 翳 产 诸 宜向小 头下针。隔鼻开眼者。鼻碍于手。下针不妙。令患人正面坐。手捉医人腰带。勿令放手。先将钝针拄穴令定。使得眼惯。勿令转动。定呼吸气五十息。徐徐进针。勿令过重。

    亦不可全轻。初且须轻轻。未入。即须稍重。针头若偏。或有伤损。血则随针出。即不可止。亦不得重手按之。恐血更多。可轻轻 之。又须缓气。徐徐用力逼之。血即自止。若血不止。必见大伤。则待血凝塞。针孔则合也。可依旧法。用药将息。转针不过子午。若针觉坚急者。则是入膜。若放手犹滑。及未得全入。若已入了。其眼觉痛。若痛且住歇少时。更渐进之。临欲过膜。痛即更甚。方便用意针过。待痛稍定。即可倒针向瞳仁。与瞳仁齐平。拨之向下。不得绝重手也。离瞳仁微近。开眼便见物。既见物。须捻眼合。缓缓抽针出了。停五十息。久开得明。明见物分明。即以绵封之。依法将息。勿令光度稍失其宜。即翳晕却上。准前更开亦得。若拨后有动静。随状止之。若有痛处。以手随处 之即定。若大痛不定。

    即以火熨之。凡欲下针。预向人说。虑恐下手疾。人惊恶呕吐。亦须 药止痛。以大黄木香等为末。以醋浆水和如泥。作饼子拓之即定。或吐不定。含白梅咽津。仍预先含之。吐逆盛。即难止。凡诸药须预备拟。不可临时阙也。痛久不可忍。即见损也。开眼后。绵封七日。

    吃豉粥仰卧。不得转动侧卧。常须人看。不得离人。勿高声呼唤。大小便缓缓扶起。勿令患人用力。及不得洗面。避风将息。七日后开封。若见物犹白色。或如霜雪。盖是眼嫩故也。

    亦未可全除封。看物即可时时一开。若看物甚即睛疼。必有所损。二七日后。方可除封。有物状如衣带飞虫。悬针之动。水轮未定。吃药渐渐自已。三七日外。眼忽痒。无虑也。凡开眼时。患人不得太饱。亦无令饥也。既开见物。或有痛处。随左右针之。及 捻左右督脉。

    颞风府等穴。若针痕痛二三日即自定也。一月不用洗面。恐水入针孔有损也。宜以绵渍盐汤。微微拭之。七日内不得吃饭。恐动牙关。应着水轮。故须吃粥及软烂之物。夫治眼不论障翳。及错杂状候之眼。皆不得当风看日。及喜怒房事。五辛酒面。炙爆毒物。并宜断之。

    唯须宽缓情性。慎护调摄。即无不瘥也。若纵恣乖违。触犯禁忌。则自贻其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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