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 护胎法

类别:子部 作者:明 · 孙文胤 书名:丹台玉案

    小儿初生。肌肤未实。宜用旧絮护其背。不可太暖。更宜频见风日。则血气刚强。肌肉致密。若藏于重帏密室。或浓衣过暖。则筋骨软脆。不任风寒。多易致病。衣服当随寒热加减。

    但令背暖为佳。亦勿令出汗恐表虚风邪易伤。乳哺不宜过饱。若宿滞不化。用消孔丸治之。

    陈氏所谓忍三分寒。吃七分饱。频揉肚。少洗澡。要肚暖头凉。皆至论也。须令乳母预慎七情六淫。浓味炙爆。则汁清宁。儿不致病。保婴之法。未病则调治乳母。既病则审治婴儿。

    亦必兼治其母为善。

    【立方】

    消乳丸

    砂仁(炒) 蓬术(煨) 三棱 陈皮 神曲 麦芽(各五钱) 香附(一两炒)

    上为末。面糊为丸麻子大。每服三丸。白汤下。

    面部气色举症图(图缺)

    下颏属肾水。左腮属肝水。天庭印堂属心火。鼻准属脾土。右腮属肺金。半周两岁为婴儿。

    三四岁为孩儿。五六岁为小儿。七八岁为龆龀。九岁为童子。十岁为稚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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