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定发际法

类别:子部 作者:明 · 朱棣 书名:普济方·针灸

    凡灸发际。如是患人有发际正齐。根据明堂所说。易取其穴。如是患人先因疾患。后脱落尽发际。或本人额项无发。难凭取穴。今定患人两眉中心直上三寸为发际。后取大椎直上三寸为发际。以此为准。明堂上经云。如后发际亦有项脚长者。其毛直至骨头。亦有无项脚者。毛齐至天牖穴。即无毛根。如何取穴。答曰。其毛不可辄定。大约如此。若的的定风府正相当即测量相去各二寸。此为定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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