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火部 烧酒火

类别:子部 作者:清·赵学敏 书名:本草纲目拾遗

    酒本米曲之精华,属阳。烧酒则又为酒之精华,乃阳中之阳。燃之色绿,阳极阴生之象,与 石硫性同,皆以阳为体,藏阴于用也。故其光照人面,皆作青灰色,照魑魅则不能遁形,以阴为用者多含毒。今人率以此酒冬月为大碗,用以 物代炭火。久食则发痈毒。默受其毒而不觉,然维藏寒者宜之;气能透达骨髓,软坚燥湿,熏衣着之,能发骨髓中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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