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录下 二 服药忌食

类别:子部 作者:南朝·梁·陶弘景 书名:本草经集注

    有术,勿食桃、李及雀肉、胡蒜、青鱼 。

    服药有巴豆,勿食芦笋羹及猪肉。

    有半夏、菖蒲,勿食饴糖及羊肉。

    有细辛,勿食生菜。

    有甘草,勿食菘菜。

    有藜芦,勿食狸肉。

    有牡丹,勿食生胡蒜。

    有商陆,勿食犬肉。

    有恒山,勿食葱菜。

    有空青、朱砂,勿食生血物。

    有茯苓,勿食诸酢物。

    服药,不可多食生胡蒜杂生菜。

    服药,不可多食诸滑物果实菜。

    服药,不可多食肥猪、犬肉、肥羹及鱼臊脍。

    服药,通忌见死尸及产妇淹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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