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产后证上 产后戒食汤

类别:子部 作者:清·萧埙 书名:女科经纶

    孙真人曰∶产后七日内,恶血未尽,不可服汤,候脐下块散,乃进羊肉汤。有痛甚者,不在此例,候二三日消息,可服泽兰丸。


如果你对女科经纶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女科经纶》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