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卷九 断寿捷法

类别:子部 作者:民国·陈公笃 书名:公笃相法

    一.南岳有纹成伏犀三纹。或偃月二纹。或华盖一纹。或多纹。皆主寿。享耄耋之寿也。如纹多而间断。主寿而劳碌也。亦主风尘飘摇。而见刑克也。

    二.两眉高起而有棱。此为寿而贵名也。及多子女。亦主衣禄丰足。如有眉毫露出。主寿高而多忧愁。及有内顾之隐忧。六亲之遗累。虽寿不闲而劳也。

    三.两目神清而充足。主享大寿。而有贵名。及事业成功。而发达也。故眼神以充足而有。此为寿征之重要点。如有蚯蚓盘睛。主寿而劳碌也。如神充而露。主寿而刑克也。

    四.两耳长厚有垂珠朝口者。主寿而有智识。及勤慎耐劳。凡享大寿之人。万无小耳短薄也。内应肾系。言其禀受之先天厚薄。据此而区别也。

    五.人中深长。为寿征之正部。古人谓人中一寸。可至期颐之寿。及多子女。而有晚福也。再加法令纹下朝地库。而为大寿之又一证也。

    六.项有三涤。为享大寿之一证据。如再项有余皮。则寿数更享高年也。故老人项皮干枯者必死也。

    七.山根上贯高起。此为禀受先天之气厚故也。主享大寿。山根者。命根也。故山根低弱者。不满四十。此之谓也。又以目神为兼并而断之可也。

    八.枕骨魏魏高突而凸。此为寿骨。而得先天之正气。故主大寿也。如耳后一骨高起。亦名寿骨。而享大寿。但刑人丁也。

    九.法令无纹。不满三十。法令纹至口角。五十以上。法令纹过口角。六十以上。法令纹入地库。七十以上。法令纹二纹相交。则可至八十九矣。此为寿征之一大关键也。如法令续长者。作添寿论也。

    十.牙齿齐固坚硬。此主寿征之一。而多厚禄也。再加声音迟缓。又发声从丹田中出者。主大寿也。

    十一.安卧之间。神定而静。其气息不从鼻窍口窍。而从耳窍中进出者。是为龟息。此上上寿也。

    以上十一则。皆为寿征应该考查之点。又以部位如何。而定其特寿上寿中寿下寿也。


如果你对公笃相法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公笃相法》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