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之三·心脏部一 疮疡 禁法

类别:子部 作者:明·王肯堂 书名:幼科证治准绳

    无为南汰寺僧宋澄师傅西川文法禁火焰丹,用松明五条,细如箸,以火点着一头,右手执之,大指掐定第二指中节纹,左手亦如此掐定,面北立,静想北方壬癸水,渺漫无际,一口吸尽,吹在火上,再想再吹,如是三次,将火向自己口中试,如不烧人,即以松明火于小儿丹上周回 一遭,兼于丹上十字 过即已,如试得烧人疼,更想吸水,正旦及端午日受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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