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五十三难

类别:子部 作者:清·叶霖 书名:难经正义

    五十三难曰∶经言七传者死,间脏者生,何谓也?然∶七传者,传其所胜也。间脏者,传其子也。何以言之?假令心病传肺、肺传肝、肝传脾、脾传肾、肾传心,一脏不再伤,故言七传者死也。

    七传者,根据序传其所胜所克之脏也。如心病传肺,是火克金也。肺又传肝,是金克木也。肝又传脾,是木克土也。脾又传肾,是土克水也。肾复传心,是水克火也。心又欲传肺,是七传矣。一脏不能再受邪伤,则死矣。吕广以(七)当作(次)字之误,与下间字方相合,其说亦通。盖心病六传,由肾至心,心脏不能复传至肺也。其一脏不再伤者,是指心之不任再伤于第七传而死也。此即《素问·标本病传论》诸病以次相传者,皆有死期,不可刺之义。

    间脏者,传其所生也。假令心病传脾、脾传肺、肺传肾、肾传肝、肝传心,是子母相传,竟而复始,如环之无端,故曰生也。

    间脏者,间一脏传其所生也。如心欲传肺,而脾者肺之母,心之子,中间间此一脏,不传所克也。假令心病传脾,是间肺所胜之脏,为火生土也。脾病传肺,是间肾所胜之脏,为土生金也。肺病传肾,是间肝所胜之脏,为金生水也。肾病传肝,是间心所胜之脏,为水生木也。肝病传心,是间脾所胜之脏,为木生火也。心病又复传脾,则病自已,此子母相传而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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