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脏腑度数第六(凡十首)

类别:子部 作者:明·王九思 书名:难经集注

    三十八难曰。脏唯有五腑独有六者。何也。然。所以腑有六者。谓三焦也。有原气之别焉。主持诸气有名而无形。

    其经属手少阳。此外腑也。故言腑有六焉。

    丁曰。其言五脏六腑者。谓五脏应地之五行。其六腑应天之六气。其言天之六气。谓三焦为相火。属手少阳。故言腑独有六也。杨曰。三焦无内腑。惟有经脉名手少阳。故曰。外腑也。

    三十九难曰。经言腑有五。脏有六者。何也。然。六腑者。正有五腑也。然五脏亦有六脏者。谓肾有两脏也。其左为肾。右为命门。命门者。谓精神之所舍也。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其气与肾通。故言脏有六也。腑有五者。何也。

    然。五脏各一腑。三焦亦是一腑。然不属于五脏。故言腑有五焉。

    丁曰。五脏正有五腑。今曰三焦。是为一腑。配心包络为脏。即脏腑皆有六焉。其二经俱是相火。相行君命。故曰命门也。杨曰。五脏六腑皆五。有五六之数。或俱五。或俱六。或一五。或一六。并应天地之数也。若以正脏腑言之。

    则脏腑俱有五也。脏五以应地之五岳。腑五以应天之五星。若以俱六言之、则脏六以应六律。腑六以应干数。若以脏五腑六言之。则脏五以应五行。腑六以法六气。若以腑五脏六言之。则脏六以法六阴。腑五以法五常。所以脏腑俱五者。

    手心主非脏。三焦非腑也。脏腑俱六者。合手心主及三焦也。其余例可知也。虞曰。天以六气司下。地以五行奉上。天地交泰。五六之数而成也。人法三才。所以脏腑以法五六之数。谓人头圆象天。足方象地。以脏腑五六之数以象人。则三才备矣。十一之数。相因而成。故不离于五六也。汉书云。五六乃天地之中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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