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一 辩阴阳易瘥后劳复病脉证并治法 烧散方

类别:子部 作者:清·汪琥 书名:伤寒论辩证广注

    上取妇人中。近隐处。剪烧灰。以水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阴头微肿则愈。妇人病取男子当烧灰。

    (当即裆也。)内台方议曰。大病新瘥。血气未复。余热未尽。强合阴阳。故曰易也。易者。如换易也。故与中隐处烧灰服之。

    以复其气也。男病用女。女病用男者。此以阴阳复易之义也。

    琥按上议。即本成注之义。其云。回复其所易之气。此实发成注之未发。与仲景制方之旨。为甚相合。

    琥又按烧散。成注不言气味。仲景但云。小便即利。阴头微肿。则愈。此是言男子病。故曰阴头微肿。若妇人病。

    止利小便而已。条辩云。当近隐处。阴阳二气之所聚也。尚论篇云。服之小便得利。阴头微肿者。阴毒仍从阴窍出也。

    此阴毒。当是阴中所受之毒。非阴寒之毒也。

    琥又按所受之毒。有不尽从阴窍而得者。戴院使云。男子之病。秽气出于口。女子之病。秽气出于阴。然方其强合之时。即女子口中。未必无秽气出者。及其施泄之后。即男子阴中亦未必无秽气下者。此皆不可拘也。全在医者。以意会之。

    大病瘥后。劳复者。枳实栀子汤主之。若有宿食者。加大黄。如博棋子大五六枚。(成注云。病有劳复。有食复。伤寒新瘥。血气未平。余热未尽。早作劳动病者。名曰劳复。病热少愈。而强食之。热有所藏。因其谷气留搏。两阳相合而病者。名曰食复。劳复则热气浮越。与枳实栀子豉汤以解之。食复则胃有宿积。加大黄以下之。愚按两阳相合而病。

    以病热本属阳。而食入于阴。经又云长气于阳。故云两阳相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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