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人主好要则百事详

类别:子部 作者:宋·陈傅良 书名:永嘉八面锋

    古人有言:“主好要则百事详,主好详则百事荒。”尝探是说,以考古今之治乱,盖无有不原于此者。

    三代人主虚心恭己以论相于上。自庶言、庶狱、庶事不敢兼知,以乱其纯一,而汩其聪明。是以届堂之间,必得贤相;而相总领众职,进退百官,亦无有不得其人。某人治某事,某人居某职,予之者不敢轻,而得之者不敢慢。恪守官常,惟职是举,夫然后道德政事并行而不偏废。

    自三代以还,道揆不明,(而)法守滋乱,而不可收拾。吾观汉文帝之贤,若足以超三代之治。断狱钱谷之数,问之周勃,又问之陈平。文帝固非好要之主也。武帝之英雄大略,若足以超三代之治。然“君除吏尽未?吾亦欲除吏”,此言之发,何为者耶?武帝抑非发要之主也。夫大体之不知,当务之不急,所谓造原立本,关兴衰治乱之大者,一不暇讲,天下之事,百官有司之守,方丛然萃于吾身,而欲兼之。汉治之不古,无足怪也。

    盖尝论之,人主以一心之智虑、两耳目之聪明,如其烦于独断,而役于琐琐之常务,则事理之所在必不能精讲而深究之;不能精讲而深究,则士大夫之受命承孝者必至于依违而苟且。大抵天下之理,造命容有不实,则将命者得以乖违;起事容有不中,则趋事者得以卣莽。好详之弊,其极必至于此也。

    方今天下之务,莫重于兵吏,其次莫重于刑狱钱谷,然使庙堂之上操约御详,惟二三大臣。是究是图,是信是使。彼大臣既得其人,则百官有司之间,亦莫不各当其职。夫然后付之以兵吏之事、刑狱之事、钱谷之事。为祝者不使之治庖,为工者不至于易技。至于斯时,谁敢不究心奉职,以济吾所欲为耶?

    昔唐宪宗锐意于为治,杜黄裳恐不得其要,因推言:“王者之道,在修己任贤、操执纲领、务得其大者。至于簿书狱讼,非人主所任。”又谓:“王者任人责成,见功必赏,见罪信罚,孰敢不尽力?”周世宗违众破北汉,自是政无大小,皆亲决。高锡上书,以为:“不若择立心公正者为宰相,爱民听讼者为守令,丰财足用者使掌钱谷,原情立法者使掌狱讼。人主但视其功过而赏罚之。何忧不治?”二说然矣。差之毫厘。异乎吾所闻也。夫人主之任人,将人人而任之耶?抑任一相,而使一相任百官耶?如其人人而任之,百官有司皆出一人之所量授,则与夫好详之弊,亦无以大相过也。

    人主以多事自弊,而百官有司皆以虚文为欺。盖本末上下始为之颠倒错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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