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不以或然而废常然

类别:子部 作者:宋·陈傅良 书名:永嘉八面锋

    理有常然,而事有适然。固适然之事而疑常然之理,智者不由也。历数天下之事,出于常然者十之九,出于适然者百之一。以一废百,奚可哉?四凶之奸,天下之大恶也。舜不以四凶之恶而不举元凯者,以四凶为适然也。管蔡之罪,天下之大变也。周公不以管蔡之变而不封懿亲者,以管蔡为适然也。苟持不必然之事,而夺必然之理,则物物可畏,人人可防。其心焦然无须臾宁矣。君人者固有常体。操至公以格天下,合此者升,戾此者黜,向此者擢,犯此者刑。初未尝容心于其间。故有谴怒而无猜嫌,有疏斥而无疑贰。上无永废之人,下无自绝之志。此固君人者之常体也。

    昔者尝怪西汉七国之变而摈斥同姓。作左官之律,设附益之法,惟得衣食租税,不为士民所尊,则是以七国之适然而废亲亲之常然也。光武以新室之祸而不假宰相相权,以吏事责三公,而以司隶校尉督察之,则是以新室之适然而废公卿之常然也。唐德宗时,张涉以儒学入侍,薛邕以文雅登朝,继以赃败,而帝心始疑,不复倚仗文臣,则是以二儒之适然而废用儒之常然也。盖世有耕田而以其耜杀人者,或者以为耕田之可废。夫杀人之可诛与耕田之不可废,此二事也。安得以彼而废此哉?


如果你对永嘉八面锋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永嘉八面锋》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