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 名臣事迹(三) 刘温叟

类别: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书名:宋朝事实类苑

    秘书监 【以上三字玉壶作『太宗居晋邸,问宾僚,今朝父子一德者何人。有以刘温叟父子为对者。』】 刘温叟父岳,退居河阴,温叟方七岁。尝谓客曰:『吾老矣,他无所觊,但得世难 【玉壶作『稍』。】 消息,与此儿偕为温洛之叟,耕钓烟月,为太平之渔樵,平生足矣。』后记父语,因名焉。岳,后唐为学士。温叟,晋少帝时,又为学士,当世 【玉壶作『人尽』。】 荣之。受命之日,抱勑立堂下,其母未与之见,隔帘闻鱼钥声,俄而开箧,二青衣举一箱至庭,则紫袍慕 【明抄本作『兼』。】 衣也。母始卷帘见之,曰:『此则汝父在禁林内库所赐者。』温叟号 【玉壶作『跪』。】 泣捧受,开影寝列祀, 【玉壶作『袍』。】 以文告其先,方拜母庆。以父名岳,终身不听乐。大朝会有乐,亦以事辞之,客有犯其讳,则恸哭急起,与客遂绝。太宗闻之,嘉叹益久。温叟时为中丞,家贫,太宗致五百缗以赠之,拜贶讫,以一樻贮于御史府西楹,令来使缄鐍而去。至明年端午,以纨扇角黍赠之,视其向时封宛然。所亲讽之曰:『晋邸赠缗,恤公之贫,盍开扃以济其乏。』温叟曰:『晋王身为京尹,兄为天子,吾为御史,长拒之,则似鲜敬。受之,则何以激流品乎?』后太宗闻之,益加叹重。 【见东轩笔录。此条今见玉壶清话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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