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二 官政治绩(二) 周谏议

类别: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书名:宋朝事实类苑

    周谏议湛善射弩,十发十中的,隔屋射亦然。尝谓予曰:『其法虽由审固,然亦自有神用。今以架缚弩,施箭其上,往往不中。至于用神之专,无不中的,非神用而何?』湛为盐铁判官,三司文帐烦伙,吏胥蔽欺若不究者,为之立勘同法,岁减天下计帐七千道。又括天下隐户三十三万,发其诡号,凡十二种。湖南之民,掠良人踰岭卖为奴婢,湛为广东提点刑狱,下令提 【东斋作『捉』。】 溺,及 【明抄本作『又』。】 令自陈,得男女一 【东斋作『二』。】 千六百余人,还其家,而世少知之,盖古良吏也。 【此条东斋记事分为三条,在卷二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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