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六 官职仪制(二) 前两府白事宰相掇案

类别: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书名:宋朝事实类苑

    熙宁中,曾孝宽以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公事,未几,以父鲁公忧解去。服除,判司农寺。旧例,百官以事至中书,即宰相据案,百官北向而坐。前两府白事,即宰相去案,叙宾主东西行坐,时谓之掇案。及孝宽之至司农也,吴正宪公当国,不以前两府之礼待之,每至中书,不为掇案。自后每有建白,止令同判寺太常博士周直孺诣中书,孝宽不至矣,正宪颇疑之。未几,除直孺为两浙提刑,以张璪判寺,璪为翰林学士,班在端明之上,乃本寺官长也。异时白事,皆璪诣中书,而孝宽亦竟不至,于是正宪知其果以掇案为嫌,而世亦讥其隘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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