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八 官职仪制(四) 定合班仪

类别: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书名:宋朝事实类苑

    建隆三年,复位合班仪,升六曹侍郎在给事舍人之上,郎中在补阙之上,员外郎在拾遗之上,节使在六曹侍郎之上,中书侍郎之下。故事,北省官为侍从班,五品押南省四品,四 【『四』原作『五』,据活字本明抄本改。】 品押南省五品,节使在诸司三品之下,至是改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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