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 词翰书籍(二) 学士和诗草制

类别: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书名:宋朝事实类苑

    或禁直垂帘人静之际,则有中使忽降,持御诗宣令属和,则必寻拜谢状后,信宿方和进。如声韵奇险,难以赓载者,必拜章沥恳,陈述寡和之意,优诏多免焉。每锡赐,谢恩奏状,必当直学士草。或郊禋行庆,制命填委,必聚厅以分草之。其余书诏辞祝,顷刻之间,虽缤纷而至,必独当。或数直有不草一词者,自可探赜往诰,研穷理体,以备顾问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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