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 词翰书籍(二) 御试许详定官别立等

类别: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书名:宋朝事实类苑

    嘉佑中,进士奏名讫,未御试,京师妄传王俊民为状元,莫知言之所起,人亦莫知俊民为何人。及御试,王荆公时为知制诰,与天章阁待制杨乐道二人为详定官。旧制,御试举人,设初考官,先定等第。复封弥之,以送覆考官,再定等第。乃付详定官,发初考官所定等,以对覆考之等,如同即已,不同则详其程文,当从初考,或从覆考为定,即不得别立等。是时,王荆公以初覆考所定第一人,皆未允当,于行间别取一人为状首,杨乐道守法,以为不可,议论未决。太常少卿朱从道时为封弥官,闻之,谓同舍曰:『二公何用力争?从道十日前已闻王俊民为状元,事必前定,二公恨自苦耳。』既而二人各以己意进禀,而诏从荆公之请。及发封,乃王俊民也。详定官得别立等,自此始,遂为定制。 【并沈存中笔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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