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五十三 忠孝节义(一) 支渐

类别: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书名:宋朝事实类苑

    资州资阳县支渐,熙宁中丧母,既葬,庐墓,日三时号慕,躬 【渑录作『泣肘』。】 行膝步,负土成坟,有双白鹤徘徊松上。明年,狸驯侧观 【以上四字渑录作『有驯鹿助』。】 渐上土。又有异乌,一目如丹,每渐哭,乌亦一悲鸣。夜有一狐狸, 【『一狐狸』,渑录作『二狸』。】 环呼坟侧,如巡警状,久之。有羣乌翔集,中一白乌独日至。又有五色雀万余,随渐行哭,七日 【渑录作『月』。】 而去。 【渑录有『渐』字。】 年七十,每号恸,涕泪流如雨,日食脱粟,不盥手洗足,所衣苴麻,碎烂不易,须发蓬乱,久皆断落,见者为之凄恻。邻舍子勾氏自娶,弃其父母,观渐至行,感愧, 【『感愧』,渑录作『因大愧感』。】 迎其亲,侍奉不懈。后年八十余,与其妻王氏皆康宁,渐白发再黑,四齿脱复生,步履轻健,饮食如少年,人以为至孝之感。神宗诏赐渐粟帛,付之史官。元佑八年,范祖禹奏乞优与旌奖,以助孝治, 【渑录作『以劝孝悌』。】 诏以为资州助教。 【并渑水燕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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