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七十四 诈妄谬误(五) 赵昌言

类别: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书名:宋朝事实类苑

    李顺作乱于蜀,诏以参知政事赵昌言监护诸将讨之。凤翔,是时寇准知州,密上言,赵昌言素有重名,又无子息,不可征蜀,授以利柄。太宗得疏,大惊曰:『朝廷皆无忠臣,言莫及此,赖有寇准忧国家耳。』及诏昌言行所至即止,专以军事付王韶,且 【涑水作『宣』。】 罢知政事,以工部侍郎知凤翔府,召寇准参知政事。昌言自凤翔历秦、陕、永兴三州,入为御史中丞。真宗即位,咸平五年,翰林学士王钦若直馆,洪 【涑水有『湛』字。】 知贡举,京师豪族,有 【涑水有『奏名至及第者,既而其家分居争财,去其钱簿,有若干贯』二十二字,当从补。】 遗知举洪学士。上怒,下御史台穷治,事连及王钦若,亦有所受。是时钦若被眷遇,上大怒,以为昌言操意巇险,诬陷大臣。昌言自户部尚书兼御史中丞,贬安州司马,自是不复省录十余年,更累赦,量移放还。至祥符中,乃复叙为户部侍郎,西祀,恩迁吏部侍郎,卒。 【涑水纪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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