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疳疔原委共三章并附治法 第二章 第一节 

类别:子部 作者:清·林东湘 书名:花柳指迷

    上章所论花柳之症,不过其生在前阴等处而已。若此章则论其累及周身也。盖疳症历三十余日,或至五十余日,而其毒并能入脏,由是或发在皮内,或发在皮外,或合内外皮而俱发,医者均宜细验。大抵由疳而起者,则必兼有此患;若由鱼口而起者,则或有或无也。夫当疳未收口,固能发出此患;若业已收口,而按之尚觉其硬,则余毒未清,亦能发出此患。即疳症已愈,而髀上肉核或尚有余毒,亦能令内外皮发出此患。甚至疳与鱼口均愈,而或余毒尚伏内脏,亦能令内外皮发出此患。又况有此患者,或发水泡或发脓疮,若向他人皮肉刺破少许,而以此泡之水、疮之脓涂之,逾数日亦能令别人发出一疳即用其血涂之亦能传染。而尤有甚者,若父母有疔毒并能传染后嗣,亦足见其毒之酷而远矣。凡疔毒将发出周身之时,前数日,则必先觉精神困倦,作事恍惚,毛发干枯,四肢微痛,骨绞窒碍,胃不消化,大便干结,梦寐颠倒,其迭生各弊有如此。再逾数日,则每向下午先发寒,后发热,浑身发汗,此殆由疔毒而发出热症,医者尤宜细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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