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之一 修德篇第一

类别:子部 作者:明·万全 书名:广嗣纪要

    全尝著《广嗣纪要》,一曰修德,以积其庆;二曰寡欲,以全其真;三曰择配,以昌其后;四曰调元,以却其疾;五曰协期,以会其神。遵而行之,有子之道也。若山水之灵,祈祷之应。必有德无欲者,天地交感,志意潜通,可无子而获孔,释抱送之祥矣。否则,徼福于冥冥之中,其不为天地厌之者几希。

    巢氏云:夫人无子者,盖有三焉:一者坟墓不嗣;二者夫妇年命相克;三者夫疹妇病,皆令无子。若夫疹妇病,可以服药而后能有子。余者皆不可治也。密斋著修德积庆之铭曰:民之初生,宗祀攸系。不生不育,人道乃熄。天不弃人,惟人自弃。厥动匪彝,自求祸戾。无高不摧,无升不坠。盛衰相乘,四对之序。积善之家,庆流不匮。栽者培之,造化之秘。谨按人之乏嗣者,或气数将穷,脉络当绝;或娇奢已极,福泽少减;或残忍太甚,罪孽难逃。苟非省躬悔过,积功崇德,则不能转祸为福也。故曰:君子修之吉。

    太上感应篇十种利益

    一、收街市遗弃婴儿,请人看养。俟年十五,愿识认者,送归父母团圆。

    二、每冬十一月,初三为始,收六十以上,十五以下乞丐、贫人,入本家养济院,每日给米一升,钱十五文,至来年十一月初三日,满一年,令其自便求趁。

    三、普绝汤药,应验救人病苦。

    四、施棺木,周给无力津送之家。

    五、使女长大,不计身钱,量给衣资,听其适人。

    六、专一戒杀,救护众生,遇有飞走物命,买赎放生。

    七、每遇荒歉之年,其粮贵籴贱粜,赈济贫民。

    八、应有寺观损坏者,修理之;圣像剥落者,为装饰之;或桥梁道路沟渠不通者,咸为治焉。

    九、有远乡士夫,客旅流落者,酌量远近,以助裹粮而周急还乡。

    十、居权司,凡遇冤枉,必与辨明。

    密斋云:十种利益,如收养乞丐、贫人一条,惟公侯宰相之家得为之,不如遇有饥寒者即周急之。如施棺木一条,所济有限,不如见路旁之死人,暴露之枯骨,即请人掩埋之。如放禽兽一条,不可为例,恐有捉捕来求利者,未免反伤其生也。如贵籴贱粜一条,不如丰歉平粜,勿论贵贱。如修理寺观,装饰神像,必亲监视之,恐被欺罔虚报也。

    昔东京有一焦公,三世无嫡嗣,遂为商旅,游玩名山,寻访至人,问其因果。及至京都,见一老僧,声清而远,目视精光,数与谈论,语言甚异。故就席而坐,僧曰:有何所论?焦曰:贫家三世无嫡嗣,奈何?僧曰:无嗣者有三:一、宗祖无德,自己无行;二、夫妇年命,恐犯禁忌;三、精神不守舍,妻妾血寒。焦公曰:自己无行,夫妇年命皆可受持,若妻妾血寒,有何法术?焦再拜告曰:愿闻一言。僧曰:不难。先修德,后修身,三年之后,可到五台山,当授异方。说毕,忽不见。焦自遇老僧之后,时时行方便,种种积阴功。遇人临难者,效观音之救苦。见物垂死者,体太上之好生。行恩布德,如此三年,竟往五台山,寻访老僧。数日不见,乃忽见行童,手持一书言曰:老师传语,大夫功成行满,回宅合药,志诚服之,富贵子孙,随念降生。焦公曰:但得嫡子定矣,何望贵子乎!于是生焦员外。后员外养子不肖,叹曰:有何损德如是?忽遇一道人云:汝有忧色,何不往五台山见老僧?焦氏顿首,遂往五台山,决其因果。至五台山不见老僧,只见行童曰:老师昨日言员外今日到山,故令行童相接也。再三传语,何必来问,但依父行,愚者自贤尔,后必生贤德子孙。焦氏曰:岂愚者反贤乎?行童曰:昔窦氏五子皆不全形,后引恩布德,皆拜科第。焦氏拜谢而归。

    密斋云:修德莫如悔过,过而不悔,则累其德矣。祷之于天,不若反求诸己,反身不诚,则获罪于天矣,此无子之报应也。

    《良方》论云:分野异域,则所产有多寡之宜;吉事有祥,则所梦亦各达其类。是故荆扬多女,雍冀多男。熊罴,男子之祥;虺蛇,女子之祥。是皆理之可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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