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集卷九 ○争地

类别:子部 作者:宋·曾公亮 书名:武经总要

    便利之地,先居者胜,是以争之。兵法曰:“我得亦利,彼得亦利,为争地(可以少胜众,弱胜强,乃险要也)。”又曰:“争地则无攻(敌人若已先得,则不可攻也),吾将趋其后(利也在前,当速趋其后)。”吴子问孙武曰:“敌若先至,据要保利,简兵练卒,或出或守,或备或奇,则如之何?”武曰:“争地之法,先据为利。敌得其处,慎勿攻之。引而佯走,建旗鸣鼓,趣其所爱,曳柴扬尘,感其耳目。分吾良卒,密有所伏,敌必出救。人欲我与,人弃吾取,此争先之道。若我先至,而敌用此术,则选吾锐卒固守其所,轻兵外伏于险阻,敌人还斗,伏兵旁起,此全胜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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