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号令

类别:子部 作者:明·戚继光 书名:纪效新书

    平时无警之日,每早天明吹打一通,守城人下城;每晚吹打一通,守城人上城。

    凡遇有警,每夜,日入山不见,便放大炮三口,卓起双灯。城内人丁闻炮看灯,即便上城守夜。俟定更炮响起更时,双灯放落,各处支更守城人照守城项下条约施行。所拨十人,分更向四面嘹看城外伏路人动静。

    凡伏路人在於城外,不拘昼夜,但放起火三枝,炮响三个,是有贼来偷城。中军嘹见,如是白昼,则放炮三口,卓起大旗,城内人丁尽数火速上城守御,一照守城号令条约。贼去落旗,人丁休息。若夜间嘹见城外不拘何面伏路人放起火炮响,则卓起双灯二盏,放大炮三口,厂内人丁尽数出向垛口,以备攻打。贼退后落灯,各人丁仍还厂内休息。

    —、军法

    凡伏路人已举火号,而中军接应迟延毫刻,或炮松不致大响,以致在厂之人听闻不明,及灯笼不亮者,致贼突到城下,攻城登雉,掌号鼓手、嘹望人役以军法示众,决不贷生;掌印官捆打一百,割耳。

    凡平时各应备器具什物不完者,应备之人军法施行,掌印官连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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