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 《以道佐人主章》第三十

类别:子部 作者:唐·王真 书名:道德经论兵要义述

    臣真述曰:此一章特戒将相辅弼之臣也。言以道佐人主,不以兵强于天下。其事好还者,臣敢借秦事以言之。李斯、赵高、白起、蒙恬之类,皆不以道佐其主,而直以武力暴强吞噬攫搏,焚《诗》《书》、坑儒士、血赵卒四十余万,其于所下之处,悉残灭之,使无遗种。始皇犹独鹗视天下,未足其心。虽天禄已终,而毒螫之余仍相残害。不经时而土崩鱼烂矣!是以,胡亥弒于望夷,子婴戮于咸阳,扶苏死于长城,李斯父子糜溃于云阳,白起齿剑于杜邮,赵高取灭于宫闱,此皆事之还也。又师之所处,荆棘生;大军之后,必有凶年。且“兴师十万,日费千金”。十万之师在野,则百万之人流离于道路矣!加以杀气感害、旱疫相乘,灾沴之深莫甚于此。故善为将者,当须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己,是果而勿强。不得已者,圣人用兵之要道也。即是宜果行勿强之道,不伐其功,不乐杀人,恬淡为上,虽胜不美,此是果而勿强之义也。夫物壮则老,师曲之谓也。所谓早已者,言不道之师早当止已,而勿复进用,向使李斯、白起之师早图退止,岂有自焚之祸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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