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刘贺察情

类别:子部 作者:宋·郑克 书名:折狱龟鉴

    刘贺承制,初举进士,为怀州修武令。民有醉不能归者,其侣得其衣以还其家。醉人道毙,丧家遂执以诉。贺曰:“以衣还者,非所以杀也。”由是得免。段少连荐贺可为将,自著作佐郎改内殿承制。见吕大防丞相所撰墓志。

    按:此非诉者造诬也,但痛夫毙者,故疑其杀耳。若不遇贺以情理察之,则彼负冤未易得释也。


如果你对折狱龟鉴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折狱龟鉴》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