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桑怿闭栅

类别:子部 作者:宋·郑克 书名:折狱龟鉴

    (虞诩一事附)

    桑怿崇班,初以右班殿直,为永安县巡检。明道末,京西旱蝗,有恶贼二十三人。枢密院召怿至京师,授以贼名姓,怿曰:“盗畏吾名必溃,溃则难得矣。宜先示之以怯。”至则闭栅,戒军吏不得一人辄出。居数日,其下不知所为,数请出自效,辄不许。夜与数卒服盗服,迹盗所尝行处,入民家,老小皆走,独一媪留为治饮食,如事群盗。怿归,闭栅三日,复往,自携具就媪馔,而以余遗媪。媪以为真盗,乃稍就,与语及群盗,媪曰:“彼闻桑殿直来,皆遁去。近闭营不出,知其不足畏,今皆还矣,某在某处,某在某所。”怿又三日往,厚遗之,遂以实告曰:“我桑殿直也,为我察其实勿泄,后三日复来。 ”又三日而往,媪尽得居处之实,以告怿。明日,部分军士,尽擒诸盗,其尤强梁者,怿自驰马取之。见本传。

    按:怿先闭栅谲贼,使不走;乃因媪迹贼,使不觉;然后悉擒之;皆兵法也。

    后汉虞诩为朝歌长时,贼宁季等数千人攻杀长吏,屯聚连年,州郡不能禁。诩到官,既诱令劫掠,伏兵杀之;又潜遣贫人能缝者,佣作贼衣,以采线缝其裾为识,有出市里者,吏辄擒之。贼遂骇散,咸称神明。出后汉书本传。是亦兵法也。然于迹贼之术,悉皆有所考焉,顾用者如何耳,故并着之以备采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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