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数一三品图说

类别:子部 作者:清·刘智 书名:天方性理

    真一之一,独之义也。谓其独一无偶也。其尊独一无偶,其大独一无偶,其真独一无偶。数一之一,数之所自始也。万理之数,自此一起。万物之数,自此一推。其有也,起于真一,一念之动,而显焉者也。其与真对,则真一为真,数一为幻。其与尊对,则真一为主,数一为仆。其与大对,则真一为海,数一为沤_同以一称,而其不同。盖着此,夫比而较之:数一固不敢妄拟于真一,而若自数一之本量言之。理世象世,皆自此数一而分派以出。即真一之从理世,而之于象世,亦须从此出,一而乃得任意以为显著也,数一之本量又如此。原其始终本来,亦三品焉:曰初命,曰代理,曰为圣。初命者,真一之首显而为命之最初者也。代理者,自有此初命,而真一化育之事,皆其所代为发挥者也。为圣,亦代理之意也。色身往世,以人治人,而代真一以广宣其至道也。是之谓三品。夫此三品,非数一之自力主持,而有是三品也。自真—一念之动,显有此数一。而数一遂因此一念之动而动之,动乎其不得不动也。动乎真一之所欲动,而并不自知其所以动也。是故自初命,而有是代理之动也。代乎其不得不代也,非数一之所得而自主者也。自代理而有是为圣之动也,亦圣乎其不得不圣也,非数一之所得而自主者也。虽后此之动,正自无已而至,问此数一者,何以有是动,而不能有一刻之停止?如此数一不知也。数一不得而知者,仍复真一之自为显著也。真一自为显著,而必托之于数一者,真一之所以不染于幻,不杂于数也。不染于幻者。真之极也。不杂于数者,一之至也。至真至一,而幻与数无所与于其中者,真一之本境也。真一无幻无数,而复任意于隐显之间者,真一之所以妙乎其真一也,数一,即真一之所妙也。

    清源黑氏曰:“数一三品,即真一三品之显也。初命为体,代理为用,为圣为为。显焉,而不自知其显者,无二知也。二知必二体,故曰:数一,即真一之所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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