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瘼篇 浮征章第八

类别:子部 作者:清·宋恕 书名:六字课斋卑议

    今之田赋,视古为轻。州县浮征,律有明禁;恤民之意,可谓甚厚。

    然今州县,俸廉极薄,销用极繁;苟如律言,不能终日。故浮征之律.徒存其文;浮征之实,贤者不免;但赞者之浮,较有限制。而服官之子,中人为多:当其未仕,非不幕廉,笑骂贪酷,亦出真心;及身为之,逼于四应,环顾同列,莫不浮征;倍征浮也,数倍亦浮,人之爱钱,苦不知足;既难尊律,必专计利,计心一起,多多益善,由有计心,渐入贪境;由有贪心,渐入酷境,陷溺日深,殊不自觉。遂至追呼孤寡,频发雷火之籤;勒折米银,不恤脂膏之竭;指正人为漕棍,视农户为奇货。僻远之地,愿朴之乡,敲骨剥肤,非可理度;但不鬻狱,便居清品。

    夫今之州县,不可问矣!苟虐民之事,止于浮征,谓之为"清".固亦近似;然清者若此,浊者奚如?赤子之苦,何其极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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