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通篇 大学章第二

类别:子部 作者:清·宋恕 书名:六字课斋卑议

    各处书院师宜改由本处议院绅生公延,无论大绅、布衣听择,不归官延。

    官师课题,改分经、史,西、律四门。经趣出诸《十三经》及《内经》、《水经》;史题出诸周秦以后编年、纪传各史,及国朝掌故、外国记载;西题出诸近译西国天文、地理、光声化电各书;律题出诸《大清律例》、《洗冤录》、通商条约、万国公法。四门轮月课士,文体不拘骈、散。

    举、贡、生童及有职衔者均许应课,统称院生。院师许用公文与督抚以下、州县以上相往来,不分尊卑,彼此俱称"照会"。

    院生中如有四门连课八次上二名、三门连课十二次上二名、二门连课十八次上二名、一门连课二十四次上二名者,由院师开单照会督抚、学政:童生升作附生,一体乡试;附增生升作廪生,监生升作贡生。如系省城及口岸大书院,则贡、监、廪、增附均升作举人,一体会试;举人升作进士,一体殿试。有职衔者升半品,再登照会,依此递升。膏火奖赏,听各地自酌多寡之数,不通定。所谓连课几次上二名,皆专就师课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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