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通篇 劝植章第十七

类别:子部 作者:清·宋恕 书名:六字课斋卑议

    西国最讲种植,以其益甚大也。今宜加道员职名三字,曰"某道劝植使",以劝植为正责而兼及其余。

    变通之始,各道先令属县议院会议应多植何树,复饬各县立办。道员以变通后五年为始.每年亲巡属县一次,沿官路点核树株,每十里以一千株为至少之限;不满者,知县及农曹长均革职。倘有风折、水漂、盗烧或伐事情,须议院报上;其有一望蔚然、林木尤盛者,知县及农曹长均议叙;倘道员不勤不公,许议员径达督抚查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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