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争讼

类别:子部 作者:明·陆楫 书名:古今说海

    民间争讼虽小事亦必上闻国主初无笞杖之责但闻罚金而已其人大逆重事亦无绞斩之事止于城西门外掘地成坑纳罪人于内实以土石坚筑而罢其次有斩手足指者有去鼻者但奸与赌无禁奸妇之夫或知之则以两柴绞奸夫之足痛不可忍竭其资而与之方可获免然装局欺骗者亦有之或有死于门首者则自用绳拖置城外野地初无所谓体究检验之事人家获盗亦可施监禁拷掠之刑却有一项可取且如人家失物疑此人为盗不肯招认遂以锅煎油极热令此人伸手于中若果偷物则手腐烂否则皮肉如故云番人有法如此又两家争讼莫辨曲直国宫之对岸有小石塔十二座令一人各坐一塔中其外两家自以亲属互相堤防或坐一二日或三四日其无理者必获证候而出或身上生疮疖或咳嗽热证之类有理者畧无纎事以此剖判曲直谓之天狱盖其土地之灵有如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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