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残三十六案 二十七、闽王曦戏虐

类别:子部 作者:清·丁耀亢 书名:天史

    五代闽王曦,淫暴好杀。耆旧宗族,多不自保。立尚氏为贤妃,醉中诛杀任意。尝与翰林学士周维岳饮,曦曰:“维岳身小而饮多,何也?”左右曰:“酒有别肠。”曦欣然命维岳下殿,剖肠视之。以苦谏得免。每醉必杀数人,百官为之股栗。指挥使朱文进弑之而自立,并杀王氏宗族五十人。

    论曰:咄嗟哉!尔欲剖人之肠,而自不免者何也?有深怪士君子甘立此鸱枭之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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