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贪十三案 十三、卢坦不治败子

类别:子部 作者:清·丁耀亢 书名:天史

    唐卢坦罪保衡,为河南尉,清正有能名。时杜黄裳为尹,有宦家败子与恶人游破产者。尹使坦治之。坦曰:“凡居官廉,虽大臣必无厚蓄。蓄其财以贻子孙者,必剥下以致之。如子孙善守,是天富不道之家,不若恣其不道,以归于人。”

    《汉书》曰:东海疏广,为太子太傅,兄子受为少傅,皆道高有师范。时天下升平,太子每朝进见,太傅在前,少傅在后,朝廷以为荣。广谓受曰:“吾闻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功遂身退,天之道也。今仕宦至二千石,宦成名立,如此不去,惧有后悔,岂如父子相随出关,归老故乡,以寿命终,不亦善乎!”受叩头曰:“从大人议,即日移病,赐告挂冠归。”上嘉之,赐黄金二十斤。皇太子赠以五十斤。上命公卿大夫,设祖道供帐于东门都城外以荣之。送者车数百辆。道路观者曰:“贤哉!”二大夫至,为之泣下。广既归乡里,日令家人设酒食,请族人宾客欢,数问其家,金余几促卖以供具。乡人为谋,令立产业,以贻子孙。广曰:“吾岂老悖不念子孙哉?愿自有旧田里产业,可耕其中,以供衣食,使与凡人齐。今复增益之,是教以惰耳。且子孙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益其过。夫富者,众之怨也。吾不欲益其过而生怨。”

    论曰:吾不知此公有败子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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