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齐义继母

类别:子部 作者:明·夏树芳 书名:女镜

    齐义继母者。齐二子之母也。宣王时。有斗死于道。吏捕杀者。遇二子执讯。兄服曰我杀之。弟曰非兄也。我杀之。争不决。言之相。相又不决。言之王。王曰。皆赦是纵有罪也。皆杀是诛无辜也。寡人度其母能知子善恶。试问之母。听其所欲杀活。母泣而对曰。杀少者。相问之曰。少子人所爱。今欲杀之何也。母对曰。少者妾之子。长者夫前妻之子也。夫且死。嘱妾曰善视之。妾诺之矣。今许人以诺而不信。杀其兄而活弟。是以私爱废公义而欺死者也。子虽痛可奈何。相入言于王。王高其义。并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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