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男玉

类别:子部 作者:明·夏树芳 书名:女镜

    平原郧县女子名男玉。姓孙氏。夫为人所杀。男玉追执雠人将杀之。或止焉。男玉曰。妇人以夫为天。当亲自复雪。遂杖杀之。有司处以死。文献诏曰。男玉重节轻身。以义犯刑。缘情定罪。理在可原。其特恕之。


如果你对女镜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女镜》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